| 宗旨
一、本会为少数民族联谊性质的群众团体,接受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北京市少数民族联谊会的直接领导。
二、本会遵从联谊的宗旨,在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前提下,将达斡尔民族同胞团结起来,积极开展各种有益的,内容丰富的文化、艺术、经济、学术交流等活动,使北京的达斡尔同胞与全国各地的达斡尔同胞保持密切的交往与联系;通过联谊活动,促进民族地区的两个文明建设。
职能
一、本会遵从联谊会预定每年国庆节期间举行一次中、小型联谊活动。每两年召开一次与各地达斡尔同胞或与兄弟民族的大型联谊活动,做为年会延续。
二、本联谊会利用首都的优势,扩大与各领域同胞的密切联络、加强信息交流,发现和发掘优秀人才,将有利于民族地区的信息与构想,策划与项目推荐给各地同胞。为提高家乡同胞的生活水平而献技献策,将我们的家乡建设得更好,更美丽。
三、本联谊会拟每年不定期地将信息与情况编辑成刊,寄往达斡尔民族各地政府及学会。
机构
一、设顾问:若干
名誉会长:若干
会长:一人
副会长:若干
秘书长:一人
副秘书长:若干
设置:经济开发部
文化艺术部
基金管理部
由上述人员组成联谊会核心成员
二、联谊会领导成员的职能是经常保持联系、研究、安排具体活动,负责组织和开展每年一次的大、中、小型联谊活动。
三、每年活动经费由与会同胞自愿交纳30—50元不等,咨询服务收入及尽可能争取部门机构,组织和企业家的支持或赞助。
四、积极筹建北京达斡尔联谊会(基金会)、组成人员由上述核心成员兼任。
活动
一、活动形式基本上以经济开发、文化交流与联谊形式为主。
二、发挥首都经济、文化中心的特点,每两、三年组织不同内容或专题的研究会,如文化、艺术、科研、教育、经济、招商等具体项目或内容的研讨会,招商、引资、技术培训技术咨询等,做为联谊会的年会。
三、根据不同的季节,也可组织一定的户外或郊外活动。
四、适当的时候,可邀请鄂温克、鄂伦春等地区兄弟民族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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