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自治旗将迎来建旗50周年,为了向外界大力宣扬、推介莫力达瓦,进一步提升旗庆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使旗庆形象标志易于辩识和统一管理,现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旗庆形象标志。具体方案如下:
一、应征范围
50周年旗庆形象标志征集面向旗内外专业机构和各界人士,凡是收到旗庆形象标志征集邀请函的设计机构和其他从事机构标志、形象战略、品牌发展的专业机构,或有标志设计经验的专业人士,均可参加。
二、征集要求
1、体现自治旗成立50周年的庆典氛围;
2、蕴涵旗庆奋进旋律的精神实质,并具有民族特色和鲜明时代感;
3、简捷明快、色彩和谐、并富有动感美,易于识别和记忆;
4、适合各种场合使用和便于制作;
5、设计不能抄袭他人作品;
6、设计稿一律采用A4彩色稿(手工和电脑绘制均可)并裱于黑卡纸上;
7、对于被选中的方案,主办单位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8、方案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为主办单位所有;
9、所有参与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人自留底稿。
三、应征表格的填写
1、标志设计征集填写以下信息
A)应征作品的创意或描述;
B)应征者姓名,所在机构名称、职务、身份证号码;
C)合作者姓名及应征者通讯方法;
D)以机构或单位名义提交的应征作品,请填上机构或单位名称,并由机构或单位盖章。
2、表格必须用蓝色或黑色水笔正楷如实填写。
四、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每位应征者必须在其提交应征作品时签署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对任何拒绝或不实填写签署上述表格或著作权承诺函的行为,主、承办方有权拒绝接受有关应征作品的提交。应征者如以机构或学校的名义提交参赛设计方案,在方案所附的《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上必须由机构或单位盖章,并由负责人签署。
五、应征作品的提交
1、每个标志应征作品须提交两份:
⑴标志应征作品(A稿)采用A4纸张打印,须装裱后上交。格式:将A4幅面的作品居中装裱在A3幅面的黑色纸板上。作者将填写后的参赛征集表(复印有效)贴在(A稿)背后。
⑵标志应征作品(B稿)采用A4纸张,勿须装裱,随征集表格(复印有效)和签名或盖章后的著作权转让承诺函一并寄交征集办公室。
2、参与标志征集者不需交纳费用。
3、所有应征作品定于2007年10月30日之前送达,邮寄以邮戳为准。
六、应征作品的奖励
标志中标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3000元并获荣誉证书。
七、标志揭晓仪式:2007年11月中旬。
八、法律保护
凡应征作品的设计构思和方案,将在知识产权的有关条例保护下不受侵害,同时将以合同形式明确著作权、所有权、使用权等权益。方案一经采用,其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主办单位所有。对于被选中的作品,主办单位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九、征集办公室联系方法:
单? 位: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旗庆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内蒙古莫力达瓦旗原经济商务局办公楼(旗庆办)
电? 话:0470——4620002 邮编:162850
附件1、著作权转让承诺函
附件2、形象标志征集活动应征表格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旗庆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7月30日 |